申請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

2011041510:00

以下是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計畫及臺北市第3胎以上6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的實施及申請辦法 :(原來我們竟然符合第二類第二種身分啊!!~~連門診掛號都有補助)


2. 第二類兒童:
(1) 設籍本市0歲至6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,且具本府社會局 核定之低收入戶身分者,或經本府社會局核定之特殊個案,無 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
(2) 設籍本市0歲至12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,且符合行政院 衛生署公告之罕見疾病患者,或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核定符合全 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者。
(3) 補助項目如下:
● 補助門診(只要50元)、急診掛號費(只要80元)及部分負擔費用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。
● 補助7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
● 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部分,扣除( 或免除) 健保部分擔費用 後之其它健保自付醫療費用,補助金額核實給付並以每人每日 1000元、全年14000元為上限。